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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文化 3

2017-7-23 11:03| 发布者: 安于现状| 查看: 516| 评论: 0

摘要: 文化联合网, 伏羲文化

(三)从龙文化的起源来讨论伏羲与炎黄共为中华人文始祖

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特有的文化现象,也是作为文化纽带的标志物,龙的传人与炎黄子孙,从文化认同的角度分析,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文献记载炎帝、黄帝,以及伏羲均与龙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汉书人表考》卷一:黄帝“姬姓,少典之子,少典取有虫乔氏,名附室,感大电绕枢,孕二十五月,以戊巳日生黄帝于天水。弱而能言,河目龙颜,修髯花瘤,身逾九尺。”《山海经·大荒北经》:“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这里的“龙颜”、“苗龙”反映了龙文化在黄帝族群中的烙印。《山海经·海外西经》:“轩辕之国,……人面蛇身,尾交首上。”《史记·天官书》:“轩辕,黄龙体。”《春秋合诚图》:“黄帝将亡,则黄龙坠。”《史记·封禅书》:“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者七十余人,龙乃上去。”黄帝作为中华人文始祖,在他的传奇的人生中,最神秘的地方都与龙联在一块。《史记·补三皇本纪》:“炎帝神龙氏,姜姓。母曰女登,有娲氏之女,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人身牛首。”《玉函山房辑佚书》辑《诗纬含神雾》:“神农龙首。”该书辑《春秋纬元命苞》:“人面龙颜,好耕,是谓神农,始为天子。”以上文献,也可以反映,炎帝族群与龙也有着较多的联系。

在讨论龙文化与伏羲、炎、黄的关系时,有二则文献需要特别的关注。一是《左传·昭公十七年》所载:“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以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以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以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以龙师而龙名。我少祖少皞挚之立也,风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这条记载,对以后的文献如《汉书·百官公卿表》、《帝王世纪》等均有影响。《通鉴外纪》则解释为:太昊“号曰龙师。命朱襄氏为飞龙氏,造书契;昊英为潜龙氏,造甲历;太庭为居龙氏,造屋庐;浑沌为降龙氏,驱民害;阴康为土龙氏,治田畴;栗陆为水龙氏,繁滋草本,疏导泉源。又命五官,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尽管在后人的臆测中,给我们展现了以龙而建构的庞大完整的政治体系,但也反映了龙文化的悠久的历史,以及一体性质的文化认同。二是《淮南子·天文篇》所载:“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而荧惑,其兽朱鸟,其音徵,其日丙丁。中央五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治四方;其神为镇星,其兽黄龙,其音宫,其日戊巳。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收,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其兽白虎,其音商,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其兽玄武,其音羽,其日壬癸。”以上由五行观念而衍生的对先帝的认识,其中象征五方的神兽,太昊为苍龙、黄帝为黄龙,二者都是先帝中影响最大的族群或人物,他们均以龙作为标志,反映了龙所具有的象征意义。

因此,当我们从人事上,无论是血缘上,以及与血缘相关联的以龙为代表的文化的纽带来考察,伏羲的影响力都是可以与炎帝及黄帝所并列的,从而我们可以在这个新的层面上来认识中国文明源头时期的先帝文化,伏羲作为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源头都是当之不无愧的。当然,伏羲与炎、黄二帝并列为中华人文始祖,也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在讨论中华人文始祖时,还要关注的内容是地域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体现在始祖族群的起源地、鼎盛时期的核心地以及相关遗存地域分布的广泛度,从这些方面对比后所得出的结论应该也是比较科学的。

(一)由起源地的一致性论述伏羲与炎黄共为中华人文始祖

关于炎、黄族群起源地,《国语·晋语四》所载:“昔少典娶于有虫乔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太平御览》卷七二一引《帝王世纪》:“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天下耕种五谷而食之,以省杀生。”但,《汉书人表考》卷一记载,“少典取虫乔氏,名附室,感大电绕枢,孕二十五月,以戊巳日生黄帝于天水。”而此黄帝“天水”说,则与伏羲族群之起源地不谋而合。《路史·后纪一》罗苹注引《遁甲开山图》:“伏羲生成起(纪),徙治陈仓。”《史记·补三皇本纪》“太皞庖牺氏,风姓,代燧人氏继天而王。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庖牺于成纪,蛇身人首,有圣德。”则所谓“成纪”与天水相吻合,因此我们可以把所谓的姜、姬之水,以及天水与成纪,作为一个中心区域进行认真的考虑。

关于姜水与姬水。《水经注·渭水》:“岐水以东,经姜氏城南,为姜水。按《世本》:炎帝,姜姓。《帝王世纪》曰:‘炎帝神农氏,姜姓。母女登游华阳,感神而生炎帝于姜水,是其地也。”实际上,在这一带纪念炎黄之类的建筑较多,如《括地志辑校》卷一,岐州雍县条:“汉有五畤,在岐州雍县南,则鄜畤、吴阳上畤、下畤、密畤、北畤。秦文公梦黄蛇自天而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作畤,郊祭白帝,曰鄜畤。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祠炎帝。”此五畤原实在风翔。《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五,风翔府宝鸡县有“姜水城,在其南七里,城南有姜水,相传神农妃有乔氏所居。”徐旭生在《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提到宝鸡城南门外的姜城堡,其侧有清姜河,还有很大的神农庙,庙前的九圣泉实传与神农洗浴有关。至于姬水,何光岳在《炎黄源流史》中,提到所谓姬水,应为岐水,即今陕西岐山县南的横水河,则二条水相距不远。至于成纪,尽管历史上有所变化,但大致在天水及其附近。由此我们可以讨论,伏羲与炎黄三个族群的早期活动地实际上在传说中都局限在关中以西的黄土高原地区,我们无需从考古学的资料中去证明文献的说法是否正确,但文献所收录的传说实际是反映了古人的一元论的历史观,这个观点姑且不用评价其是否合理,但所反映的三个族群的早期活动的一致性,也为我们将三者相提并论找到了一定的根据,我们可以从这一点上,去证明伏羲与炎、黄二帝的共同之处,这也是我们所确定将三者共尊为人文始祖的一个佐证。

(二)鼎盛时期活动地的一致性与共尊三者为人文始祖

文献传说中先帝们的定都地,实际上应该是指他们所在族群发展的鼎盛时期。与他们早期发展集中在关内的黄土地区一样,他们的发达也都集中选择在中原。

关于黄帝之都,《竹书纪年》:“黄帝轩辕氏,居有熊。”《史记·五帝本纪》:“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史记》集解:“皇甫谧曰”‘受国于有熊,后轩辕之丘,故因以为名’,又以为号。“《太平御览》引《帝王纪世》:黄帝“受国于有熊,居轩辕之丘,故因以为名,又以为号。”关于轩辕丘与有熊旧地,《史记》集解引皇甫谧曰:“有熊,今河南新郑是也。”《通鉴外纪》引注皇甫谧的观点:“新郑,古有熊国,黄帝之所都,受国于有熊,居轩辕之丘,故因以为名,又以为号。”《河南通志·古迹》:“轩辕丘,在新郑县境,古有熊之国,轩辕黄帝生于此故名。”总之,从大量的方志文献与传说,均可验证与黄帝定都之地有关的轩辕丘,具体地点尽管还有小的争议,但在今河南省新郑市与新密市的范围之内,应是确定无疑的。

关于炎帝之都与伏羲之都均在陈之宛丘,史料多有记载。《史记·周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专门考订炎帝之都在陈之宛丘,《左传·昭公十七年》:“陈,太皞之墟。”《水经注·渠水》:“陈城,故陈国也,伏羲、神农氏并都之。”《录异记》卷八:“陈州为太昊之墟。东关城内有伏羲女娲庙。庙东南隅,有八卦坛;西南隅有海眼,是古树根穴直下,以物投之,不知深浅。岁旱以金银物投之,可致雨,亦是国家设奠之所。穴侧有龙堂焉。东关外有伏羲墓,以铁锢之,触犯不得,时人谓之‘翁婆墓’。”又见《元和郡县图志》卷第八记载陈州所在地为宛丘县,“州理城,楚襄王所筑,即古陈国城也。包羲氏、神农氏并都于此。”又,“宛丘,县南三里。《尔雅》陈有宛丘,又丘上有丘为宛丘。注:‘四方高,中央下,曰宛。”“八卦台及坛,县北一里,古伏羲氏始画八卦于此。”而在《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七中,有陈州之宛丘,“在州城南三里,高二丈。《尔雅》:陈有宛丘。《诗》所称,宛,邱之下者也。”陈州,即今河南淮阳县,现仍保存有伏羲陵、宛丘、画卦台等遗存,在其附近商水县有女娲城,因此从文化积淀来看这里值得关注。

关于三位先帝的都城规迹,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如黄帝有所谓生于雷泽之说,也就是说他们有生于中原,长于关中地区,但在建都时在中原,伏羲、黄帝还有所谓都寿丘之说,此地在今山东曲阜,这种巧合有可能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性,退一步说,即使是古代人们的一种心理认同,也反映了他们对三者间认识的趋同,这种趋同也反映了他们对三位先帝的公平的认识,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在评价三者时,要有一个公正的态度,如果炎黄二帝为人文始祖,加上伏羲应该是还历史一个公平。

(三)从活动地域的广阔性来探讨伏羲与炎黄共为人文始祖

黄帝活动的广阔性可以见诸于文献。《史记·五帝本纪》记述的两次大战,一是阪泉之战,“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执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豸区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集解:“服虔曰:阪泉,地名。皇甫谧曰:在上谷。”《括地志》云:“阪泉,今名黄帝泉,为妫州怀戎县东五十六里。出五里至涿鹿东北,与涿水合。又有涿鹿故城,在妫州东南五十里,本皇帝所都也。”晋《太康地理志》云:“涿鹿城东一里有阪泉,上有黄帝祠。”二是涿鹿之战:“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集解:“服虔曰:涿鹿,山名,在涿郡。张晏曰:“涿鹿在上谷。”《地理志》:“上谷有涿鹿县。然则服虔云:‘在涿郡’者,误也。”关于黄帝的两次大战地点,一般都认为在今河北涿鹿县。《史记·五帝本纪》谈及黄帝:“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以上文献可以看出,黄帝及其族群除在陕西、河南、山东等核心地区活动外,还在河北、山西、甘肃以及长江流域的安徽、湖北、湖南等地区活动。

至于炎帝的活动范围,从炎黄交流的情况看,核心区应与黄帝相差无几。但其后来在南方地区有较多的发展,炎帝族群中的分支蚩尤,在西南地区得以发展,甚至成为今天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崇拜对象。

至于伏羲的活动地区,其核心地区也是河南、陕西、甘肃以及山东。傅斯年在《夷夏东西说》中指出:“太昊族姓之国之分布,西至陈、东括鲁、北临济水,大致当今河南东隅,山东西南部之平原,兼包蒙峄山境,古代公认太昊东方部族,乃分配于淮济之间之族姓。”则由此可以说,伏羲在中原及西部地区都有确切的记载,确证其活动的范围与炎黄类似,但在东方所谓古代的东夷族,似乎与伏羲氏有着更深层次的联系。而从《楚辞·大招》:“伏羲驾辨楚劳。”以及楚风中所流行的对伏羲女娲的崇拜而言,则伏羲在南方的影响也不容低估。

因此,在讨论三位先帝族系在中国古代的地域活动范围以及影响力而言,尽管形成了以西部的重点的不谋而合,以中原与东方为重心的不谋而合之外,各个族群又有其活动的核心地区,并形成了在中国大部分地区的重要影响力,从而为我们考虑将三位先帝尊为中华人文始祖提供了更大的可行性。

总而言之,在考虑中国早期文化发展的特殊的历史时期,探讨中国的文化以及血缘的源头时,作为民族的源头与根系的符号,我们应该在尊重历史传统的事实背景的情况下,考虑到早期文明源头本身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而严格来讲血缘的先族是一个群体,那么从这二个因素出发,我们应该找出更具代表性的符号。因此,伏羲与炎帝、黄帝,共尊为中华人文始祖,应该是符合历史实际和更为科学的。

齐世篇第五六

【题解】

“齐世”,就是古今社会齐同。“圣人之德,前后不殊,则其治世,古今不异。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这就是《齐世篇》命名的含义。本篇的主旨在于批判汉儒尊古卑今的社会历史观。

俗儒认为,上古帝王的功德,社会的风俗,甚至古人的体格寿命都胜过后代。而王充指出,人和物一样,都是承受天自然施放的气而产生的。古代现代都是同一个天,“天不变易,气不改更”,“气之薄渥,万世若一”,所以古人今人的本性是一样的,古今帝王的功德,社会风俗,人的体格寿命并无不同之处。说古代什么都比今天好,是由于“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毁今,少所见而多所闻”造成的。但王充却犯了以今况古、齐同古今的毛病,关键在于为汉朝说法,所以本篇消极因素多于积极因素。

【原文】

56·1语称上世之人(1),侗长佼好(2),坚强老寿,百岁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丑,夭折早死(3)。何则?上世和气纯渥(4),婚姻以时(5),人民禀善气而生(6),生又不伤,骨节坚定,故长大老寿,状貌美好。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丑恶。此言妄也。

【注释】

1)语:一般说法。

2)侗(tǒng筒):大。侗长:指身材高大。佼:通“姣”。美。

3)夭折:未成年而死,短命。

4)渥(wò沃):厚。

5)时:指适当的结婚年龄。

6)善气:即和气。

【译文】

一般的说法认为古代的人,身材高大面目姣美,身体强健,寿命很长,能活百岁左右;后代的人,身材矮小面目丑陋,短命早死。为什么呢?因为古代和气纯厚,婚姻按照适当的婚龄,人民承受上天的和气而出生,生下来以后又没有受到伤害,骨节坚强稳定,所以身材高大而长寿,体形像貌美好。后代与此相反,所以身材矮小短命早死,体形面貌丑恶。这种说法太荒谬了。

【原文】

56·2夫上世治者(1),圣人也;下世治者,亦圣人也。圣人之德,前后不殊;则其治世,古今不异。上世之天(2),下世之天也,天不变易,气不改更。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禀元气(3)。无气纯和,古今不异。则禀以为形体者,何故不同?夫禀气等,则怀性均;怀性均,则形体同;形体同,则丑好齐;丑好齐,则夭寿適(4)。

【注释】

1)治者:把社会治理得很好的人。

2)天:参见3·1注(16)。

3)元气:参见4·1注(1)。

4)適(dí敌):通“敌(敵)”。相等。

【译文】

古代的统治者是圣人,后代的统治者也是圣人。圣人的功德,前后没有什么差异,那么他们所治理的社会,古今也没有什么不同。古代的天,就是后代的天,天没有变化,气也没有变化。古代的老百姓,和后代的老百姓一样,同样承受天的元气。元气纯厚和谐,古今没有差别,那么承受这种元气形成形体的人,为什么会不相同呢?承受元气相等,具有的本性就相同;具有的本性相同,那么形体也应相同;形体相同,那么美丑就一样;美丑一样,那么夭折长寿也应该相等。

【原文】

56·3一天一地,并生万物。万物之生,俱得一气。气之薄渥(1),万世若一。帝王治世,百代同道。人民嫁娶,同时共礼(2),虽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3)”,法制张设,未必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礼乐之制,存见于今,今之人民,肯行之乎?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举。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

【注释】

1)薄渥:指“气”的厚薄程度。

2)同时:都在同样的年龄。共礼:举行相同的礼仪。

3)《周礼·地官·媒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译文】

古今是同一个天同一个地,同样地生育万物。万物的产生,都是承受了同样的气。气的厚薄,千万年都是一个样。帝王治理天下,千百代同用一个道理。老百姓的嫁娶,都在同样的年龄举行相同的礼仪。虽然说“男子三十岁才结婚,女子二十才出嫁”,只是法令礼制上的规定,老百姓未必遵照执行。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今天不奉行法令礼制的规定就可以证明了。礼乐的制度,在今天仍然存在,今天的老百姓肯执行它吗?今天的老百姓不肯执行,古代的老百姓也不肯执行。根据今天老百姓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古代老百姓是怎样的了。

【原文】

56·4物,亦物也(1)。人生一世,寿至一百岁。生为十岁儿时,所见地上之物,生死改易者多。至于百岁,临且死时,所见诸物,与年十岁时所见,无以异也。使上世下世民人无有异,则百岁之间足以卜筮。六畜长短(2),五谷大小(3),昆虫草木,金石珠玉,蜎蜚蠕动(4),跂行喙息(5),无有异者,此形不异也。

【注释】

1)当作“人,物也;物,亦物也”脱“人,物也。”三字。若作‘物,亦物也’,则文义无所属。本书《论死篇》:“人,物也;物,亦物也。”《四讳篇》:“人,物也;子,亦物也。”并可证。

2)六畜:马、牛、羊、鸡、狗、猪。这里泛指牲畜。

3)五谷:稻、黍、稷、麦、菽。这里泛指谷物。

4)蜎(xuān宣):小飞。蜚:通“飞”。蜎蜚:飞翔。这里泛指用翅膀飞行的动物。蠕(rú如)动:虫体一伸一屈地爬行。这里泛指用身体爬行的动物。

5)跂(qí其):脚。跂行:泛指用腿脚行走的动物。喙(huì慧):嘴。息:呼吸。喙息:泛指用嘴呼吸的动物。

【译文】

人,属于物;物,也属于物。人生的一辈子,活到一百岁。长到十岁的儿童时期,所看到的地上的各种东西,生死变化的现象很多。活到一百岁,临到将要死的时候,所见到的各种东西,与十岁年纪时所见到的,实际上没有什么不同。如果古代和后代的人没有什么差别,那么人生一辈子的情况就完全可以推断出来了。六畜的长短,五谷的大小,昆虫草木,金石珠玉,飞禽爬虫,以及用脚行走用嘴呼吸的各种动物,没有什么差异的原因,这是由于它们的外形没有什么不同。

【原文】

56·5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今气为水火也,使气有异,则古之水清火热,而今水浊火寒乎?人生长六七尺(1),大三四围(2),面有五色(3),寿至于百(4),万世不异。如以上世人民,侗长佼好,坚强老寿,下世反此,则天地初立,始为人时,长可如防风之君(5),色如宋朝(6),寿如彭祖乎(7)?

【注释】

1)尺:汉代一尺约合今0.69市尺。

2)围:古代一种计算长度的单位。一围就是两手的姆指与姆指相对,食指与食指相对所构成的圆周长度。

3)五色:《周礼·天官·疾医》注:“五色,面貌青、赤、黄、白、黑也。”这里指人的面部肤色由于健康情况或情绪的变化而产生的不同气色。

4)寿至于百:王充认为正常人的寿命应该是一百岁。参见本书《气寿篇》。(5)防风之君:参见25·9注(7)“防风”条。

6)宋朝:春秋时宋国的公子朝,以貌美闻名于当时。参见《论语·雍也》、《左传·定公十四年》注。

7)彭祖:参见24·26注(6)。

【译文】

古代的水与火,和现在的水与火一样。现在是气构成了水与火,假使认为古今的气不相同,那么古代的水是清的,火是热的,而现在的水是浊的,火则是冷的吗?人可以生长到六七尺高,胸围有三四围,面部有五种不同的气色,寿命可达到一百岁,这是万代也不会变化的。如果认为古代的人,身材高大面貌美好,强健长寿,后代的人与此相反,那么天地最初创立,刚刚形成人类的时候,就可以让人像防风氏的君王那样高大,面色像宋国的公子朝那样美好,寿命像彭祖那样长吗?

【原文】

56·6从当今至千世之后,人可长如荚英(1),色如嫫母(2),寿如朝生乎(3)?王莽之时,长人生长一丈,名曰霸出(4)。建武年中(5),颖川张仲师长一丈二寸(6)。张汤八尺有余(7),其父不满五尺。俱在今世,或长或短,儒者之言,竟非误也。语称上世使民以宜,伛者抱关(8),侏儒俳优(9),如皆侗长佼好,安得伛、侏之人乎?

【注释】

1)荚:豆荚之类。英:花瓣。荚英:这里用来比喻人的身材非常矮小。

2)嫫母:参见1·6注(14)。

3)朝生:木槿。《国策·秦策五》:“君危于累卵,而不寿于朝生。”高诱注:“朝生,木槿也,朝荣夕落。”《吕氏春秋》:“木槿荣”。高注:“木槿朝荣暮落,杂家谓之朝生。”一说朝生即朝蜏,一种朝生暮死的虫子,生水上,状似蚕蛾。这里用以比喻生命极短促。

4)出:据《汉书·王莽传》:“有奇士长丈,大十围,自谓巨毋霸,出于蓬莱东南,五城西北昭如海滨。”“出”字下疑有脱文。

5)建武: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年号。公元2556年。

6)颖:据《汉书·地理志》应改作“颍”。颍(yǐng影):郡名,在今河南中部。一丈二寸:据《太平御览》卷三七八引何承天《纂文》:“汉光武时,颍川张仲师长二尺二寸。”下文云:“俱在今世,或长或短。”短即指张仲师。

7)张汤:据《史记·张丞相列传》应作“张苍”。张苍:参见50·15注(10)。

8)伛(yǔ雨)者:驼背的人。抱关:守门。这里指让驼背的人当守门人。

9)侏(hū朱)儒:身材异常矮小的人。俳(pái排)优:古代表演曲艺的人。这里指让侏儒当俳优。

【译文】

从现在到千年以后,人可能只像荚英那样高,像嫫母那样丑,像朝生那样短命吗?王莽的时候,有个高大的人身长一丈,名叫霸。建武年间,颍川的张仲师只高二尺二寸。张苍身高八尺有余,他的父亲却身高不足五尺。这些人都在当今世上,有的高有的矮,俗儒的说法,归根到底是错误的。一般还讲到古代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合理地使用老百姓,驼背的让他去守门,是侏儒就让他当俳优,如果都高大貌美,怎么会有驼背、侏儒这样的人呢?

【原文】

56·7语称上世之人,质朴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难治。故《易》曰:“上古之时,结绳以治(1),后世易之以书契(2)。”先结绳,易化之故(3);后书契,难治之验也。故夫宓牺之前(4),人民至质朴,卧者居居(5),坐者于于,群居聚处,知其母不识其父。至宓牺时,人民颇文,知欲诈愚,勇欲恐怯,强欲凌弱,众欲暴寡,故宓牺作八卦以治之(6)。

【注释】

1)结绳:用绳子打结以记事。这是文字产生以前的一种帮助记忆的方法。相传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

2)书契:泛指文字。引文参见《周易·系辞下》。

3)故:当为“效”。本书多以“效”、“验”对言。

4)宓(fú伏)牺:即伏羲。参36·7注(2)。

5)居居:和下句的“于于”,都是形容悠然自得的样子。

6)八卦:参见36·7注(2)。

【译文】

一般说法还讲古代的人,单纯朴实容易接受教化,后代的人,浮华轻薄,难于治理。所以《周易》上说:“上古时代,结绳记事,后代用书契取代了这种记事方法。”早先结绳记事,是古人容易接受教化的证明;后来使用书契,是后代人难于治理的证明。所以在宓牺氏之前,老百姓极其单纯朴实,躺着的悠然自得,坐着的也悠然自得,一群群聚集居住在一起,只知他们的母亲而不知道他们的父亲。到了宓牺氏的时代,老百姓有点浮华了,聪明的想欺诈愚笨的,勇敢的想恐吓怯懦的,强健的想欺凌弱小的,人多的想强暴人少的,所以宓牺制作了八卦用来治理老百姓。

【原文】

56·8至周之时(1),人民文薄,八卦难复因袭,故文王衍为六十四首(2),极其变,使民不倦。至周之时(3),人民久薄(4),故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称曰:“周监于二代(5),郁郁乎文哉(6)!吾从周(7)。”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难治,故加密致之罔(8),设纤微之禁(9),检狎守持(10),备具悉极。此言妄也。

【注释】

1)至周之时:这里指周文王统治周国时期,西周王朝建立之前。

2)衍:推演,发展。六十四首:指六十四卦。参见36·7注(3)。

3)周之时:这里指春秋时期。

4)久薄:文薄已很久了。

5)监(jiàn鉴):通“鉴”。借鉴。二代:指夏、商两代。

6)郁郁:形容繁盛、丰富的样子。文:文采。这里指典章制度。

7)引文参见《论语·八佾(yì义)》。

8)罔:同“网”。这里指礼法制度。

9)纤微:形容很细致。

10)检狎:当为“检柙”,汉代人常用语。杨雄《法言·君子叙目》:“蠢迪检柙”,李轨注:“检柙犹隐括也。”检柙(xiá侠):亦作“检押”。纠正,矫正。参见本书《对作篇》。守持:保持,维护。

【译文】

到了周国时,老百姓浮华轻薄,八卦很难再使用下去,因此周文发展为六十四卦,充分发挥了八卦的一切变化,使老百姓不再懈怠。到了春秋时期,老百姓轻浮很久了,因此孔子编写《春秋》,表彰极细小的善行,贬斥极细微的恶举,并称赞说:“周朝的礼制是依据夏、商两代的礼制制定的,多么丰富多彩呀!我拥护周朝的礼制。”孔子知道社会在逐渐衰败,老百姓浮华轻薄难于治理,因此提出了周密的礼法制度,设置了很细微的各种禁令,纠正什么维护什么,规定得极为完备详尽。这种说法太荒谬了。

【原文】

56·9上世之人所怀五常也(1),下世之人亦所怀五常也。俱怀五常之道,共禀一气而生(2),上世何以质朴?下世何以文薄?彼见上世之民,饮血茹毛(3),无五谷之食,后世穿地为井,耕土种谷,饮井食粟(4),有水火之调(5);又见上古岩居穴处,衣禽兽之皮(6),后世易以宫室,有布帛之饰(7),则谓上世质朴,下世文薄矣。

【注释】

1)五常:参见6·4注(1)。

2)共禀一气而生:王充认为人的道德属性是由具有道德属性的“气”构成的。参见本书《率性篇》、《论死篇》。

3)茹(rú如):吃。饮血茹毛:指太古时代,人类还不知熟食,生食禽兽血肉。《礼记·礼运》:“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鲁之肉,饮其血,茹其毛。”

4)粟:泛指谷物粮食。

5)调:烹调。

6)衣(yì义):穿。

7)帛:丝织品。饰:衣饰,服装。

【译文】

古代的人心中怀有五常道德,后代的人也怀有五常道德。同样都怀有五常道德,都是禀受了同样的气而产生出来的人,古代的为什么单纯朴实?后代的为什么浮华轻薄呢?那些见到古代的老百姓喝禽兽生血吃带毛生肉,没有五谷之类的食物,后代挖地造井,耕作土地播种谷物,饮用井水吃谷物粮食,懂得用水火来烹调食物;又见到上古的人居住在岩洞里,穿的是禽兽的皮,后代的人用宫室取代岩洞,懂得用布帛来打扮自己的人,就说上古的人单纯朴实,后代的人浮华轻薄了。

【原文】

56·10夫器业变易(1),性行不异,然而有质朴文薄之语者,世有盛衰,衰极久有弊也。譬犹衣食之于人也,初成鲜完,始熟香洁,少久穿败(2),连日臭茹矣(3)。文质之法(4),古今所共。一质一文,一衰一盛,古而有之,非独今也。何以效之?传曰:“夏后世之王教以忠(5)。上教以忠,君子忠,其失也,小人野。救野莫如敬(6),殷王之教以敬(7)。上教用敬,君子敬,其失也,小人鬼。救鬼莫如文,故周之王教以文。上教以文,君子文,其失也,小人薄。救薄莫如忠(8)。”承周而王者(9),当教以忠。夏所承唐、虞之教薄,故教以忠;唐、虞以文教,则其所承有鬼失矣(10)。世人见当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11),则谓上世朴质,下世文薄,犹家人子弟不谨(12),则谓他家子弟谨良矣。

【注释】

1)器:器物。指物质生活条件。业:事业。指各种不同的职业。

2)少久:指日子稍为长久一点。

3)茹:腐臭。

4)文质之法:指提倡典章制度与质朴诚信相交替的法则。

5)夏后氏之王:指夏朝的君王。

6)敬:指敬奉天神和祖先,即借助神权来加强统治。

7)殷王之:据上文“夏后氏之王”,下文“周之王”句例,当作“殷之王”。

8)引文参见《史记·高帝纪赞》、《元命苞》。《说苑·修文篇》及《白虎通·三教篇》亦有此语。

9)王(wàng忘):统治天下。

10)王充引用“忠、敬、文”三教循环的说法,目的在于说明古代社会同样有文有质,有盛有衰,用以驳斥“上世质朴,下世文薄”的观点。

11)狎侮:轻视,蔑视。非:反对。

12)谨:规规矩矩,循现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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